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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羅單車控訴ofo是怎么回事?ofo做了什么回應

 2018-06-01 14:14  來源: A5創(chuàng)業(yè)網   我來投稿 撤稿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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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哈羅單車控訴ofo被人廣泛關注,引爆這個話題的緣由是“哈羅單車杭州”微信公眾號發(fā)布的一篇《某黃!我忍你很久了!》文章,其中控訴ofo小黃車工作人員破壞哈羅單車,那么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兒,ofo小黃車會作出怎樣的回應呢?

在《某黃!我忍你很久了!》文中哈羅單車明確指出珠海和煙臺市ofo小黃車工作人員故意破壞哈羅單車,存在大量盜取哈羅單車的手段進行惡性競爭,那么ofo對于此次指責是怎么回復的呢?

ofo方面表示,涉事人員并非ofo在職員工,而是外包人員,由于其擺車時受到了阻礙,采取了不理智才作出了不友好的舉動,但也因此受到了相應的懲罰。并且OFO已經將該涉事人員退回外包公司,此后將加強管理,杜絕此類事件發(fā)生。

下面附上“哈羅單車杭州”:

自哈羅單車進入各大城市以來,為廣大市民解決了“最后一公里”的交通出行難題,深受市民們的喜愛。

這一切都離不開哈羅工作人員的辛勤工作,他們將單車一輛輛地調度至大家需要用車的地方,但是,這些辛勤努力的成果,卻遭到競爭對手的不正當破壞。

案例一:珠海市

5月25日,上午10點左右,哈羅單車工作人員發(fā)現有一名男子一邊整理路邊的ofo單車,一邊惡意破壞哈羅單車秩序。經共享單車主管部門確認,該名男子為ofo小黃車的工作人員鄭某星。

發(fā)現此情況后,哈羅單車的城市經理及其他相關工作人員趕到現場處理,并在11點報警。警方出動后已經將現場破壞單車擺放秩序的嫌疑人及哈羅單車相關工作人員帶往派出所做筆錄。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認為鄭某星的行為已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guī)定,作出拘留5日的決定。

案例二:煙臺市

無獨有偶,3月28日,山東煙臺一夜之間丟失100多輛哈羅單車。報警處理之后,民警通過天網監(jiān)控發(fā)現,100多輛不翼而飛的哈羅單車為該片區(qū)小黃負責人郭某和其合作物流公司李某所為。為了使市區(qū)都以小黃車為主,他們將100多輛哈羅單車運輸到了偏遠的鄉(xiāng)村地區(qū),行為極其惡劣。

煙臺市民警以盜竊罪,將犯罪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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