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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子二手車違反廣告法被罰1250萬 孫紅雷竟也有責任?

 2018-12-02 09:07  來源: A5創(chuàng)業(yè)網   我來投稿 撤稿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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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創(chuàng)業(yè)網(公眾號:iadmin5)12月2日報道,瓜子二手車的廣告語被人熟知, “創(chuàng)辦一年,成交量就已遙遙領先”為其打開了知名度,但也飽受爭議。

最新消息顯示,因瓜子二手車所屬的金瓜子科技發(fā)展(北京)有限公司,在廣告中使用的“創(chuàng)辦一年、成交領就就已遙遙領先”的廣告語缺乏事實依據,與實際情況不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guī)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以下簡稱“海淀分局”)責令金瓜子停止發(fā)布違法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罰款1250萬元。

據了解,根據《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廣告有“商品的銷售狀況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應認定為虛假廣告。

對此,瓜子二手車發(fā)表聲明稱,針對該決定瓜子二手車深感遺憾,我們對該決定的定性存有異議,已根據法律程序申請行政復議。瓜子二手車表示,“成交量遙遙領先”廣告用語是瓜子基于事實的客觀表述。

瓜子二手車的廣告代言人為當紅明星孫紅雷,而根據《廣告法》,代言人也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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